关于代征政府性基金发票开具方式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各客户及合作伙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为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我公司就代征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