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至12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党组成员副专员高进一行,莅临保山电力公司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核查。
本次核查按照云南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围绕1479号文、37号文要求,对照58项监管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施甸分公司开展“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寸炜关于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工作汇报,并就汇报中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进展进行了深入交流。核查组副组长李宇工提出三方面工作意见,一是充分肯定公司在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中做出的努力和成效,积极有效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认为公司的工作汇报能够以问题为导向,客观真实、针对性提出了自查发现的3个问题,核查组将如实进行反馈。三是指出要以核查工作为契机,找准找实保山电力公司在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掘工作亮点,推动下一步工作开展。
总经理寸炜表态发言,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工作至关重要,公司将按照核查组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按期整改。不断强化“人民电业为人民”宗旨,强弱项补短板,以优异的成绩向保山广大用户、市委市政府以及监管办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会后,核查组组长、副专员高进深入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永昌分公司、施甸分公司各基层供电所组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