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价
2018年,保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2019年,保山再次明确提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保山市执行情况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连续两年降低10%。2018年4月~2019年7月,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已累计七次落实降价措施(五次降价和两次降基金),共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0.128235元/千瓦时,用电价格由未降价前的0.649元/千瓦时下降为0.5208元/千瓦时(不含0.02元/千瓦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一、2018年降价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
(一)2018年4月1日,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126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351号)。
(二)2018年5月1日,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125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421号)。
(三)2018年7月1日,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降低0.00075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351号)。
(四)2018年9月1日,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4105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529号)。
2018年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合计降低0.0669元/千瓦时。
二、2019年降价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
(一)2019年4月1日,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46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9﹞151号)。
(二)2019年7月1日,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0.01421元/千瓦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降低0.001125元/千瓦时。《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9﹞188号)。
2019年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合计降低0.061335元/千瓦时。